📰【研討會紀實pt.1】美國《台灣關係法》也適用於金門、馬祖
🔺【多維新聞】綠連江縣黨部主委:金門馬祖也適用美國「台灣關係法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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🔺【自由時報】面對非傳統安全威脅 李問:強化海巡能量有其重要性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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美國跟國際社會持續關心金門、馬祖,台灣有部分言論說美國的《台灣關係法》不適用金馬地區,是錯誤觀念,《台灣關係法》是適用「台灣治理當局」所有實質治理地區。
《台灣關係法》第15條,除了正面表列台灣跟澎湖之外,未正面表列蘭嶼、綠島等其他島嶼。但是,法條內也提到《台灣關係法》適用對象是「台灣治理當局」(governing authorities on Taiwan)以及「台灣治理當局」的「政治分支機構」跟其他「機構」(political subdivisions, agencies)。金門縣政府跟連江縣政府,當然是「台灣治理當局」的分支機構。
美國對「台灣治理當局」的想法,在《台灣關係法》就有寫,是1979年前美國承認為「中華民國政府」的政府。所以《台灣關係法》適用「台灣治理當局」所有實質治理地區,並未刻意排除金馬。
要注意的是,《台灣關係法》並非防禦條約,並非用領土概念在進行思考,而是美國跟台灣政府進行規範跟互動的法律,並界定美國政府跟台灣各級政府、美國政府跟台灣人民的關係。
金門與馬祖地區從1955至1979年代都有美國駐軍,金馬地區到現在,美國仍持續關注,包括美國在台協會(AIT)前處長酈英傑(Brent Christensen)於2020年赴金門追思八二三砲戰,AIT前發言人孟雨荷(Amanda Mansour)2021年前往馬祖,參觀過去的軍事設施,還在昔日軍事坑道裡面高歌「Stand by me」(與我站在一起),並到馬祖高中與青年學子演講交流。
另外加拿大駐台代表芮喬丹(Jordan Reeves)三月也造訪馬祖,登上台灣海巡署的船艦,這顯示美國與國際社會持續關心金馬。
#台澎金馬團結一心
#民主站在一起